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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残联〔2006〕50号
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四期聋儿康复教育教师
资格认证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经研究,兹定于2006年5月14日至26日在广州市举办“广东省第四期聋儿童康复教育教师资格认证班”,认证班由省残联和省残疾人康复协会主办,省康复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本期参加认证考核主要的是前三期没有取得资格认证书,且仍在残联系统、教育系统、民政系统或社会机构从事本职工作的聋儿康复教师。同时也接受部分具有师范类或康复类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聋儿康复教育工作至少一年,正在残联系统、教育系统、民政系统或社会机构从事本职工作的聋儿康复教师。
二、参加人数:本期认证考核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培训时间和安排:认证班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聋儿康复教学实习(观摩、评课、写教案),时间为5月15、16、17日共三天。第二阶段是资格认证培训,时间为5月18日至26日,共9天。第一阶段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参加,报到时间为5月14日下午报到。第二阶段为正式资格认证培训,报到时间为5月17日下午。离会时间均为5月26日下午。
四、报到和培训地点: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州市越秀北路钱路头直街2号)
五、有关费用:参加第一阶段培训每人须交培训费300元,参加第二阶段培训每人须交会务费、资料费和认证费450元。交通、差旅费由各自单位负责。
六、注意事项:
1.参加认证人员须将“认证回执”于4月30日前传真到省残疾人康复协会秘书处,经秘书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认证。
2.报到时请交本人小1寸彩色相片2张,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如有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其它系统继续教育证书也请一并带来。
请各级残联对本次认证班给予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地区相关人员参加认证考核,共同促进我省聋儿康复教育工作。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联 系 人1:梁元义(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联系电话、传真:(020)83865225
联 系 人2:李春玉(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联系电话:(020)83865309
主题词: 聋儿 教师 资格认证 通知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06年4月20日印发
传真发至省康复协会 020-83865225
参加第四期聋儿康复教育教师资格认证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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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单 位 |
是否参加第一阶段培训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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